產品描述
管道安裝工程安裝步驟
1、步驟
以土建給定的標高基準為準,將需安裝管線的墻壁、基柱上打上標高基準線;按圖紙及編號安裝管道支架、吊架;按管道安裝圖及管道預制編號,進行管道安裝;調正、調平管道坡度,固定管支座,將管道定位。
2、要求
管道的坡向、坡度應符合設計要求;管道的坡度,可用支座下的金屬墊板進行調節(jié),吊架可用吊桿螺栓進行調整;墊板應與預埋件或鋼結構進行焊接,不得夾于管道和支座之間。
法蘭、焊縫及其它連接件的設置應便于檢修,不得緊貼墻壁、樓板或管架上。
管道穿越樓板時應架保護套管,保護管應高出地面50mm。
支吊架形式、標高應符合圖紙的規(guī)定,固定位置和固定方法應和設計相符且平整、牢固。
成排水平或垂直管道應整齊,成排管道上的閥門安裝位置應一致。
3、安裝
管線安裝分系統(tǒng)和分片進行,先主干管,后分支管,從主干管上引分支管應在主干管定位后再進行;世紀星介紹與設備連接的管道必須在設備精平后進行。
法蘭連接應與管道同心、法蘭間應保持平行,其偏差不大于法蘭外徑的1.5%,且不大于2mm,其螺栓孔應保證螺栓自由穿入,不得用強制方法使螺栓穿入。
墊片兩平面應平整、潔凈,不能有徑向劃痕。
法蘭連接應采用同一規(guī)格螺栓,安裝方向一致,需加墊圈時,每個螺栓不應超過一個,緊固后的螺栓與螺母宜平齊。
管道安裝技巧
管道施工應按設計文件規(guī)定進行,修改設計或材料代用,應經設計單位批準。承擔高壓管道施工的單位,必須持有質量技術監(jiān)督行政部門頒發(fā)的相應的壓力管道安裝許可證。管道組成件必須具有質量證明文件,無質量證明文件的產品不得使用。產品在使用前,應對質量證明文件進行審查,并與實物核對。若到貨的管道組成件實物標識不清或與質量證明文件不符或對產品質量證明文件中的特性數據或檢驗結果有異議,供貨方應按相應標準作驗證性檢驗或追溯到產品制造單位。異議未解決前,該批產品不得使用。凡按規(guī)定作抽樣檢查或檢驗的樣品中,若有一件不合格,必須按原規(guī)定數加倍抽檢,若仍有不合格,則該批管道組成件不得使用,并應作好標識和隔離。閥門的外觀質量應符合產品標準的要求,不得有裂紋、氧化皮、粘砂、疏松等影響強度的缺陷。管件的表面不得有裂紋,外觀應光滑、無氧化皮,表面的其他缺陷不得超過產品標準規(guī)定的允許深度。坡口、螺紋加工精度應符合產品標準的要求。焊接管件的焊縫應成形良好,且與母材圓滑過渡,不得有裂紋、未熔合、未焊透、咬邊等缺陷。管道上的開孔應在管段安裝前完成。當在已安裝的管道上開孔時,管內因切割而產生的異物應清除干凈。流量孔板上、下游直管的長度應符合設計文件要求,且在此范圍內的焊縫內表面應與管道內表面平齊。有靜電接地要求的不銹鋼管道,導線跨接或接地引線應采用不銹鋼板過渡,不得與不銹鋼管直接連接。
不得在焊件表面引弧或試驗電流。設計溫度低于-29℃的管道、不銹鋼及淬硬性傾向較大的合金鋼管道,焊件表面不得有電弧擦傷等缺陷。易產生延遲裂紋的焊接接頭,焊接時應嚴格保持層間溫度,焊后應立即均勻加熱至300℃~350℃保溫緩冷,并及時進行熱處理。管道系統(tǒng)的壓力試驗應以液進行。液壓試驗確有困難時,可用氣壓試驗代替,但應符合下列條件,并有經施工單位技術總負責人批準的安全措施:脆性材料管道組成件未經液壓試驗合格,不得參加管道系統(tǒng)氣體壓力試驗;管道系統(tǒng)的氣體泄漏性試驗,應按設計文件規(guī)定進行,試驗壓力為設計壓力。項目監(jiān)理部對于主要分項(分部)工程,季節(jié)性施工內容,特別是確定為質量控制點的工程內容,在工程施工前要求承包單位將施工工藝、質量保證措施、原材料使用、勞動力配置等內容編寫專項施工方案,填寫《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報審表》A2,報項目監(jiān)理部。管道工程施工前,應由工程專業(yè)技術人員交底。特殊管道工程應由技術負責人交底。監(jiān)理重點抽查設計有特殊要求的工藝、引進項目施工、新材料、新工藝、特殊的焊接操作、熱處理方法及檢測方法等方面的技術交底。技術交底應包括的基本內容如下:施工圖及設計說明書;施工過程控制點及檢驗試驗要求。管道組成件及管道支承件必須具有制造廠的質量證明,其質量不得低于國家現行標準的規(guī)定。管子的質量證明文件應包括產品標準號、鋼的牌號、爐罐號、批號、交貨狀態(tài)、重量和件數、品種名稱、規(guī)格及質量等級、產品標準和訂貨合同中規(guī)定的各項檢驗結果、制造廠檢驗印記。材質為不銹鋼、有色金屬的管道組成件及管道支承件,在儲存期間不得與碳素鋼接觸。暫時不能安裝的管子,應封閉管口。
螺栓、螺母的螺紋應完整,無劃痕、毛刺等缺陷,加工精度符合產品標準的要求。螺栓、螺母應配合良好,無松動和卡澀現象。密封墊片應按照產品標準進行抽樣檢查驗收,每批不得少于一件?,F場制作石棉橡膠板墊片,不得在低于15℃的環(huán)境中進行,且自板材制成之日起,耐油石棉橡膠板存儲期限不得超過一年半,普通石棉橡膠板存儲期限不得超過兩年。焊接材料的質量必須符合現行國家標準的規(guī)定并有產品質量證明書或材料復驗報告。焊接材料(焊條、焊絲、焊劑等)的牌號、規(guī)格應符合設計要求,材料代用應有材料代用記錄。對設計選用的新材料,按設計單位提供的焊接性資料對焊材進行復驗。首次使用的母材或者當焊接方法、焊接材料的型號、成份改變時,所做焊接工藝評定必須符合設計要求和規(guī)范規(guī)定。烘干及清理焊接材料的場所應具備合適的烘干、保溫設施及清理手段。烘干、保溫設施應有可靠的溫度控制、時間控制及顯示裝置。焊接材料制造廠對有烘干要求的焊接材料應提供明確的烘干條件。焊接材料的烘干規(guī)范可參照焊接材料說明書的要求確定。焊前要求必須烘干的焊接材料(堿性低氫型焊條及陶質焊劑)如烘干后在常溫下擱置 4 h 以上,在使用時應再次烘干。但對烘干溫度超過350℃的焊條而言,累計的烘干次數不超過3 次。烘干后的焊接材料應在規(guī)定的溫度范圍內保存,以備使用。為了控制烘干后的焊條置于規(guī)定溫度范圍以外的時間,焊工在領用焊條時應使用事先已加熱至規(guī)定溫度的保溫筒。焊接材料管理員對焊接材料的烘干、保溫、發(fā)放及回收應作詳細記錄,達到焊接材料使用的可追溯性。焊絲、焊帶表面必須光滑、整潔,對非鍍銅或防銹處理的焊絲及焊帶,使用前應進行除油、除銹及清洗處理。焊接技術人員應由具有中專及以上專業(yè)學歷,有1年以上焊接生產實踐的人員擔任。
焊接質檢人員應由相當于中專及以上文化水平,有一定的焊接經驗和技術水平的人員擔任。無損探傷人員應具有由國家授權的專業(yè)機構考核合格后下發(fā)的專業(yè)合格證,并應按考核合格項目及權限,從事焊接檢測和審核工作。焊腳高度符合設計規(guī)定,表面無裂紋、氣孔、夾渣等缺陷,咬邊深度不大于0.5mm。當環(huán)境溫度低于0℃時,除奧氏體不銹鋼外,無預熱要求的鋼種,在始焊處范圍內預熱到15℃以上。預熱應在坡口兩側均勻進行,內外熱透并防止局部過熱。加熱區(qū)以外100mm范圍內應保溫。管道焊縫的射線照相檢驗或超聲波檢驗應及時進行。當抽樣檢驗時,應對每一焊工所焊焊縫按規(guī)定的比例進行抽查,檢驗位置應由施工單位和建設單位的質檢人員共同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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